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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 |||||||||||||||||||||||||||||||||||||||||||||||||||||||||||||||||||||||||||||||||||||||||||||
2008-04-11 | |||||||||||||||||||||||||||||||||||||||||||||||||||||||||||||||||||||||||||||||||||||||||||||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检验工作,因工作业务拓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部分非在编人员来我中心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厦委办发[2006]53号文件《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愿意履行非在编雇用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需求 1.辅助岗位:卫生检验岗位(2名)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卫生检验或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优先考虑; 2.辅助岗位:检测管理和样品受理岗位(2名)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预防医学或卫生检验相关专业毕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优先考虑; 3.辅助岗位: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现场监测(2名)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仪器分析或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毕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优先考虑。 4、辅助岗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2名)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预防医学相关专业毕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目前2008年标准为:辅助岗位人员为1200-2000元/人.月。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硕士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本科学历人员均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工作委托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2.厦门本地生源(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及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且现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厦门的已就业的社会人员)笔试加10分。 (二)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并结合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予笔试人员与笔试合格者同等对待,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 考试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面试成绩60分为考试合格。 按面试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录用人选。 五、体检 1、体检人选在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若分数相同的,则进行第二次面试。体检不合格的,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2005年1月17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但应聘卫生检验及检测管理和样品受理岗位的人员,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乙肝病原携带者"二对半"检查为"大三阳"、DNA阳性的为不合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办理录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厦委办发[2006]53号文《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1日-2008年4月26日 报名方式:2008年4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 (报名表见:附件),邮箱地址:lyh0564@,传真:0592-3693887。 九、笔试、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其它: 2、面试前考生应提供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等资料原件、复印件。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4月10日 附件: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注: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 2、应聘者须打印一份报名表,并准备1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为《体检表》备用; 3 3、其他所需材料见招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