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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08-5-8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市人事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其中初中20人、小学10人。各专业招聘人数如下:
1、初中:语文2人 数学5人 英语5人 政治1人 物理3人 音乐1人 美术1人 计算机 1人 体育1人
2、小学:语文、数学共6人(根据报名人数再按比例分解)。 英语3 人 音乐1人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2008年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修炼"***功"或参加"***功"等邪教组织仍未转化的。
3、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5、有严重口吃及语言障碍者。
6、有精神病史,不具备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者。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4日-20日
2、报名地点:温县人民政府西侧(人寿保险公司东邻)
3、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名时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报名考务费95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
4、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并将递减指标调剂到报名比例较高的专业中使用,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专业。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总分为100分(2006年上级下派的支教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试题,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计算机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分中小学按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按说课和答辩两个程序分专业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60分、答辩40分。
4、说课主要测试应试者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答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6分钟。答辩由评委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的方式对应试人员进行测试。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分中小学按报考专业总成绩排序,以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时,说课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和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拟招聘人数1:1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1、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全部充实到缺编乡镇学校任教,凡不服从分配或限期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增补。
2、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
3、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在所分配学校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详细情况请登录温县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咨询电话:6195180 6185200
温 县 人 事 局
温 县 教 育 局
二00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