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和人事厅有关我校教学人员引进、招录的批复和指示精神,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基础上,引进、招录的教学人员须政治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招聘岗位及职责 类别 要求 人数 联系方式
教学与科研引进人员
①专业:财政、会计。
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属2008年应届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女性亦可)。
③区外生源。
④须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我校服务8年以上。
⑤引进教师须报人事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人。
其中财政专业1名,会计专业1名。
秦君玲老师 0891-6833079
招录人员
①专业:英语、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体育教育(艺术体操类)。
②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属区外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2008年应届男性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女性亦可)。
③身高须在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④须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我校服务8年以上。
⑤须将毕业生本人学业成绩、综合排名等材料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人。
其中英语专业1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方向)1名,体育教育专业(艺术体操类)1名。
综合考查引进、招录人员在校期间成绩与表现后,我校将组织考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及试讲,进行公开选拔,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