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为浙江省文化厅所属纯公益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承担着全省的地上及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研究、保护及业务培训工作。现因本所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从事史前考古人员1名。
一、招聘人员总体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
2、热爱文物考古事业,遵纪守法、甘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史前考古人员1名,考古专业史前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学历)应届毕业生(因从事野外作业,劳动强度大,不适宜女性)。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招聘工作。
三、招聘时间:
2008年6月至8月。
四、待遇
一经录用,列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事业编制,由本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考试内容
1、发布招聘信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才网、浙江文化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材料受理:根据招聘要求,报考人员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1-2篇)、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等其他材料各1份邮寄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假山路假山新村26号,邮编:3110014,联系电话:0571-88038198、88315833,传真:88315837),以邮寄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表可从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才网或浙江文化信息网站下载。
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需查验)。
3、资格预审(10)分:按招聘条件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
4、笔试(50分):
①考古专业知识;
②《文物保护法》有关内容;
③浙江史前考古概况;
5、面试(4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名额,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业理念,专业基础知识,表达、思维、分析判断能力;
6、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综合得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体检:
7、公示后报批: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浙江文化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等相关手续;
8、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后不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六、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附: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