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简称“病原所”)是国家对传染病科研布局进行调整后于2003年12月批准新建的唯一专门从事传染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国家级科研单位,2006年5月完成法人注册。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后卫生部直属科研院所中编制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拥有国际一流的设备、先进的研究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雄厚的经费支持。
现病原所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6-10名。病原所将为录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欢迎广大有志于病原生物学研究事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 申请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心健康、40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不超过两年;
3、必须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全时脱产到病原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
5、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本人单位同意。
二、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按照要求向病原所人事教育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本人简历,说明个人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配偶及子女等情况;
2、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反映个人概况的材料复印件;
3、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答辩决议等材料的复印件);
4、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其中一名为本人博士学位导师)的推荐信;
5、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颁发的由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答辩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原件须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
6、培养单位有关生源类型(是否统招统分)的证明,若博士阶段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现役军人的研究生,则需提交其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做博士后的证明,并注明“出站后是否同意参加全国统一分配”。单位不同意参加全国统一分配者,不迁户口,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出站后回原单位工作。
经答辩、体检合格后,办理正式报批手续。
2008年招收计划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010-65105159(周一、周三下午) 010-65105173(fax)
Email : ipbhr@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100730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