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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8-07-0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深圳
  • 职位: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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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l  8 11:39:20 2008),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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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oxiangsi (我是一个O), 信区: Jobs_Servant
标  题: 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l  8 11:39:08 2008), 站内

  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7月8日报名2008-07-02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人数、专业、对象 (一)招聘单位:广州市禁毒教育馆。 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是市司法局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根据市禁毒委员会工作要求制订禁毒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禁毒宣传教育的展览和制作发放禁毒宣传品;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我市禁毒工作的照片、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8名。 (三)招聘专业:讲解员5名、计算机人员1名、财会人员2名。 (四)招聘范围:面向广州市,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待业、企业和社团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具体条件: 1、身高:男1.68米以上; 女1.58米以上。 2、年龄:讲解员28周岁以下;财会人员30周岁以下;计算机人员36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为止)。 3、学历:大专以上。其中:广州市十区户籍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增城市、从化市户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财会和计算机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2-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讲解人员要求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贴近照)、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须经广东省教育厅验证中心验证证明)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08年7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报名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一楼大厅。 四、考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达到60分以上者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只有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才有可能进入体检、政审等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16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二楼。 3、笔试题:相关知识及命题作文。由市人事局或我局组织出题并实施。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不到比例的,面试对象由招聘单位确定。 1、面试时间:2008年7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面试地点:广州市司法局大楼11楼会议室。 3、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市人事局组成7人考官小组。 4、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核: 1、体检 体检标准: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州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政审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依次递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 政审方式:采取函调和外调两种方式进行,即:对应届毕业生采取函调形式;对社会人员采取外调形式进行政审。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招聘。被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和约定试用期,按照人事部2002年7月3日颁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的第四项内容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内容执行。 本公告登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欢迎各位考生上网查询。二○○八年七月一日(联系人:杨松长 电话:83100227; 李秀莲 电话:81209161)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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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讲解员、计算机、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7月8日报名2008-07-02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人数、专业、对象 (一)招聘单位:广州市禁毒教育馆。 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是市司法局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根据市禁毒委员会工作要求制订禁毒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禁毒宣传教育的展览和制作发放禁毒宣传品;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我市禁毒工作的照片、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8名。 (三)招聘专业:讲解员5名、计算机人员1名、财会人员2名。 (四)招聘范围:面向广州市,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待业、企业和社团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具体条件: 1、身高:男1.68米以上; 女1.58米以上。 2、年龄:讲解员28周岁以下;财会人员30周岁以下;计算机人员36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为止)。 3、学历:大专以上。其中:广州市十区户籍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增城市、从化市户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财会和计算机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2-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讲解人员要求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贴近照)、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须经广东省教育厅验证中心验证证明)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08年7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报名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一楼大厅。 四、考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达到60分以上者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只有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才有可能进入体检、政审等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16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二楼。 3、笔试题:相关知识及命题作文。由市人事局或我局组织出题并实施。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不到比例的,面试对象由招聘单位确定。 1、面试时间:2008年7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面试地点:广州市司法局大楼11楼会议室。 3、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市人事局组成7人考官小组。 4、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核: 1、体检 体检标准: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州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政审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依次递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 政审方式:采取函调和外调两种方式进行,即:对应届毕业生采取函调形式;对社会人员采取外调形式进行政审。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招聘。被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和约定试用期,按照人事部2002年7月3日颁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的第四项内容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内容执行。 本公告登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欢迎各位考生上网查询。二○○八年七月一日(联系人:杨松长 电话:83100227; 李秀莲 电话:8120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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