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宁波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宁波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8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事业人员(面向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章 | ||||||||||||||||
|
||||||||||||||||
|
||||||||||||||||
为加快宁波市镇海区城区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现有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医院)的人员配置和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充实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力量,提高社区卫生为群众服务的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人数、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招考人数:40名 2.招考范围对象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 (1)报名办法:以现场报名为主。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尚未发放的,可持高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社会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相关证明(工作证等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镇海区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并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经允许可通过电话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相关资料传真至0574-86296195,待本人前来领取准考证时随带上述原件予以确认,如发现资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22日至7月31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照常办理),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邮编:315200)。联系电话:0574-86291069,86252142。 (4)领取准考证:根据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招考职位所对应的相应专业。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并在宁波市镇海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同时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 对参加笔试人员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标准为:宁波市外浙江省内300元/人,浙江省外华东地区600元/人,浙江省外其他地区900元/人。对参加面试人员加倍发放交通补贴。 3.面试、体检、考核 笔试后按招考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相应职位的口头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笔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其中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总成绩另加3分。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的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人员缺额或有体检不合格者时,人员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录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制。录用后,见习期内享受定级工资。相关工资、待遇请垂询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574-86291069)。 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考录用工作,在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指导监督下,由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六、本招考简章由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2008年7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