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红人(云人〔2004〕37号)、红河州人事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红人发〔2003〕62号)、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事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红人〔2006〕1号)文件精神,以及《建水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结合卫生招聘岗位的特点,现就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本次面试对象为报考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经县人事局根据招考简章规定,按笔试成绩确定的面试人员。 二、面试具体方法 1、面试方法:采用医学基础理论知识问答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100分。 2、面试类别:面试分医务和护理两个类别进行。其中医务类包括报考疾病预防控制、外科、妇产科、放射、临床等职位的人员;护理类包括报考疾控中心护理、乡镇卫生院护理等职位的人员。 3、面试内容:医务类理论问答考试范围包括生理、病理生理、诊断学、解剖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学科,实践技能操作包括体格检查、无菌技术等基本技能操作;护理类理论问答考试范围包括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妇产科护理等内容,实践技能操作为十一项基本技能操作。 4、各面试考场设立考官席、监督席、记分席,邀请县人大、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面试工作人员由县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定责定岗到人。 6、同一场面试的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应试时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作违纪处分,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成绩的确定:根据面试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的最终成绩。 8、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考官组成及要求 面试考官每组7名,由县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从待选的考官中临时抽签决定,封闭管理。 面试考官与考生有直系或旁系血亲时,必须回避,并提前告知县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不按要求申请回避的考官取消其考官资格,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四、面试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9日至31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县人民医院6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面试考生于面试当天早上7:30到达6楼候考室。 1、报考县妇幼院妇产科、县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和南庄中心卫生院临床、外科、妇产科、放射科职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早上8:00开始至当天面试结束。 2、报考县疾控中心护理和乡镇卫生院护理职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早上8:00开始至当天面试结束。 3、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至31日,各个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顺序在2008年7月30日上午7:30分根据抽签确定,抽签号为1-14号的考生当天进行面试,15号以后的考生7月30日封闭隔离,7月31日早上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每天早上8:00开始至当天面试结束。 五、面试纪律 各项面试考核工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格执行。 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十、其它 1、本办法由县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邀请县人大、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面试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投诉。 投诉电话:7651618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3-7652796
建水县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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