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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唐河县

(全职,发布于2008-07-2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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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2008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 信息来源:唐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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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公     告

 

     县人劳局、教体局《关于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唐河县人劳局    唐河县教体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25号)以及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水平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中小学基本教学需要,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高学历优先,师范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注重德才兼备,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分配方向
    (一)岗位设置,共招聘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教师100名。
    1、高中(职业学校)教师30名(见附件)。
    2、初中教师20名。语文、数学教师各3名,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教师各2名。
    3、小学教师30名。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各5名。
    4、信息技术教育与网络管理专业教师20名。
    (二)分配方向:
    高中(职业学校)教师主要分配在县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分配在除文峰、滨河办事处、城郊乡以外的18个乡镇。信息技术教育与网络管理专业教师分配在缺编学校。
    四、招聘条件
    (一)高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条件见附件。
    (二)初中、小学和信息技术教育与网络管理专业教师招聘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已由人事部门办理过分配手续,并享受财政全供待遇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应聘。
    4、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5、须获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教育与网络管理专业毕业生适当放宽)。
    6、面向唐河籍毕业生招聘。
   7、应聘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无教师资格证的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高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程序见附件。
    (二)初中、小学和信息技术教育与网络管理专业教师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2008年7月23日--8月3日进行。应聘对象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就业报到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已婚者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县教育宾馆一楼,联系电话:0377-68950575)。每人限报一门学科,不得兼报。
    2、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人劳局、公安局、监察局、计生委抽调人员组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对象,于8月7日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2:1时取消该岗位设置。
    3、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008年8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综合基础知识。按学科拟聘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初选,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分数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下一阶段面试)。
    4、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008年8月16日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工作评审委员会,分学科组成面试考评小组。信息技术教育与网络管理学科主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其他学科按专业随机抽取一节课进行说课或讲课,实行现场评分与录像分析评分相结合。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初选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确定预录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等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笔试、面试按有关规定封闭进行,成绩向社会公布,成绩查询按高招查分规定进行。
    5、体检政审
    预录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自费到县医院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由县医院统一提供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预录。
    政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档案在市、县教体局、人事局的分别由县教体局、人事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人劳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前述程序办理。
    6、公示
    入选人员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08年8月23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经县政府批准后,县相关部门予以确认,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县教体局根据缺编情况统一分配到预设岗位。入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一切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以常务副县长畅强任组长,县长助理赵阳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牛国岭、监察局局长陈德明、教体局局长常文锦、人劳局局长(县编办主任)乔建森、财政局局长谢鸿杰、卫生局局长田保云、人口计生委主任陈小哲、公安局政委张海军为成员的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长助理赵阳兼任办公室主任,牛国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监察局、教体局、人劳局、编办、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公安局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要制定专门的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程序。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克服不正之风的干扰,保证招聘质量。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资格审查和体检政审要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及公示内容在唐河县电视台、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唐河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职业学校)教师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根据《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学校和计划
    (一)招聘学校
    唐河县第一高级中学(河南省示范性高中)
    唐河县第四高级中学(南阳市示范性高中)
    唐河县第十九高级中学(南阳市示范性高中)
    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计划(共30名)
    1、高中教师(25名)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5名;物理:3名;化学:2名;政治:1名;历史:4名;地理:3名;生物:3名。
    2、职业学校教师(5名)
    数控模具(机床):1名;机械制图:1名;电子电工:1名;财会:1名;土木工程: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高学历优先,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注重德才兼备,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已由人事部门办理过分配手续,并享受财政全供待遇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应聘。
    (四)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五)须获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专业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适当放宽)。
    (六)应聘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相一致。
    四、招聘范围
    (一)高中面向省内外本科大学(不含独立学院)和"211工程"院校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条件放宽至一般院校)。
    (二)职业学校面向本科院校唐河籍毕业生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成立"唐河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组",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实行外出选拔与县内报名相结合。
    1、外出选拔由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组到相关院校选拔优秀毕业生。
    2、县内报名
    应聘对象于2008年7月23日至8月3日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已婚者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唐河籍外报名者应持县级以上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3、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审查。
    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2:1时,取消该岗位设置。
    4、考试
    招聘高中(职业学校)教师不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工作评审委员会,对报考者分学科进行面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确定预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再进行复试。
    5、体检政审
    初选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自费到县医院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由县医院统一提供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政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6、公示
    预录人员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08年8月23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经县政府批准后,县相关部门予以确认,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县教体局根据缺编情况报编委备案,然后统一分配到招聘岗位。入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待遇
    凡被正式聘用人员一律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一切待遇。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被正式聘用的,除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一切待遇外,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六、本实施办法及公示内容在唐河县电视台、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七、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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