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山东省轻工业学校升格为山东轻工业学院。2006年,学校整体迁入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学校于1982年成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成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2006年成为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45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点(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四个学科门类),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现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泰山学者"岗位,5个与企业共建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8个校内研究所。 根据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聘范围及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 2、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要求 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3、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公开发布,学校网站也将同步发布。 4、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应聘材料提交到我校人事处。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由用人权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 (2)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应聘人员材料,确定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简化工作程序直接进入面试)。 5、考试内容和方法 对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要求,简化工作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专业知识答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内容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以及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等,由学校和各用人单位组成的考察组分别量化打分、定性评价、综合评价。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按实际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经面试,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报人事厅备案 经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报省人事厅备案。 9、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人事厅备案的人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山东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53 电 话:(0531)89631062 E-mail: rensc@
附件: 山东轻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山东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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