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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人事招〔2008〕6号
根据《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人综〔2006〕81号)、《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锡价费〔2007〕286号锡财综〔2007〕3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无锡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及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另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考试聘用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4日后出生,本次招聘工作计算年龄均以8月4日为基点),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户籍。 6、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不限户籍。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见附件一、二:无锡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一)、(二)。 2、公布网址为:无锡人事公共服务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机关事业招考"栏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 三、口径解释 1、应届生是指2008年毕业或2007年毕业未就业者。 2、具有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要具有无锡市户籍,而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夫妻一方户籍在无锡的也视为无锡市户籍。 3、工作年限为实足年限,以2008年8月9日为期向前推算。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9时始-8月9日17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止; 2、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四;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自行从无锡人事公共服务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机关事业招考"栏目网上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凡是报考管理类岗位(A类)及部分委托参加全市统一考试的专技类岗位(B类)、研究生岗位(详见简介表备注),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再在报名表上贴一张2寸照片,背面署名。并于2008年8月13日至15日在无锡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除去参加全市统一笔试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有关笔试或综合考核测评事宜; (5)对此次招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含校管中心及医管中心岗位)。重复报名者,经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6)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笔试:管理类岗位(A类)、部分专技类岗位(B类)及研究生岗位(见简介表中备注)的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专技类岗位(B类)及工勤类岗位(C类)是否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需要笔试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个别需要加试写作或专业知识的岗位,其加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占总成绩的15%)。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行政管理类岗位(A类)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 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16日: 上午 9:00- 10:4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3:30- 16:00 《申论》 2008年9月1日在 "无锡人事公共服务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机关事业招考"栏目上公布笔试成绩,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08年9月2日9时至6日17时到无锡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无锡市健康路118号(体育公园对面)10楼1004房间〕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A类岗位、部分专技类岗位(B类)(见简介表中备注)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其它两类岗位的考核内容及形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听用人单位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有笔试的前提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交纳面试费100元。 4、面试设考官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组织人事部门按2:1:4的比例组成。 5、对报名应聘本简章附件二简介表(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岗位的人员可采取考试选取,也可直接进行双向选择,由用人单位决定选取方式;凡报名应聘本简章附件一简介表(一)中岗位的研究生均须通过考试选取。 6、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分别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各自统一组织实施。 7、B、C类岗位笔试、面试工作在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8、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笔试的,因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而致使面试出现缺额时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分别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考核测评成绩择优确定),并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参照锡人干(1997)124号文件执行,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和市组织人事部门。 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进行最终审查,核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无锡人事公共服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和报到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出《录取通知》。 2、对有偿公益类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按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保基金,退休时享受企业退休待遇。 3、被录取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其他事项按锡人综〔2006〕81号文件执行。 八、咨询电话 岗位及资格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四《招聘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510-82737664 无锡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0510-82858332、82851036。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纪委: 0510-82729215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0510-82737664 无锡市人事局: 0510-82858332、82851036。 十、本简章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 锡 市 人事 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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