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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川区12个事业单位的18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合川区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8日—12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合川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区政府办公楼4楼411室)。
联 系 人:徐雪飞、韩远竺
联系电话:(023)42756684
3、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2)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单位及其岗位(专业)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如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认定和办理笔试加分。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3)报名资格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根据本简章规定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4)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08年12月18日—12月1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行业)涉及的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加分项目及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12月18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合川区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三支一 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5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 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 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合川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三)面试
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名 额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 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绩,以此类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加分+专业科目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 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 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2009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仍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 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录重庆市合川人事人才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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