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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 2008-12-09 来源: |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2008年下半年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单位简介见“广州市人民防空网”ww***.cn[点击查看]) 广州市人防项目开发中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广州市户籍; (六)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0日12时至23日17时(具体开始与截止时间详见中国广州人事网报名系统的自动提示)。 (三)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08年12月26日12时至2009年1月6日17时。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按照分数高低排列名次,择优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申论。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广州(详见准考证)。 4、笔试要求:每个职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少于5人,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面试对象人数根据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时间:2009年1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 4.面试地点:详见“广州市人民防空网”的通知公告栏。 (三)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民防空网”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 五、资格复核 2009年1月13日进行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上述材料必须是原件,缺少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试、体检结束后,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到拟聘人员工作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了解拟聘人员的情况。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杰军 电话:86119936 13826176086 苗丽霞 电话:86682821 13503037328 传 真:86119903 86693805 电子邮箱:lilinna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