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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1、应聘人员须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全面。
2、应聘政治辅导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行政技术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
3、应聘政治辅导员岗位,应为中共党员,热心学生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品学兼优,原则上在学期间曾担任系级以上学生干部,并获校级以上荣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分配及性别、专业等要求如下:
岗位 |
用人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 |
政治辅导员 |
外语系 |
1 |
男;英语专业 |
服装系 |
1 |
男;服装类专业 | |
计算机 |
1 |
男;计算机及相近工科专业或数学专业 | |
艺术系 |
1 |
男;文科类专业 | |
中文系 |
1 |
女;专业不限(音乐学等艺术类专业优先) | |
电子系 |
1 |
女;专业不限(音乐学等艺术类专业优先) | |
旅游系 |
1 |
男;专业不限 | |
化工系 |
1 |
男;专业不限 | |
行政技术人员 |
教务处 |
1 |
男,高等教育学或计算机专业 |
财务处 |
2 |
男女不限,会计学专业(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
5、招聘人员均实行编内聘用(四年一聘),岗位管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原则上须在现岗位任职满4年后方可参加学历进修或转岗工作。
二、招聘办法
1、信息发布
学院在中国研究生人才网、中国海峡人才网、闽江学院网页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即日起至
3、资格审查及人员通知
4、报到
一寸彩照1张;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或《公开招聘行政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及行政职业能力,安排在
6、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仪态形象、综合分析能力和业务能力。安排在
7、审批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30%、70%,学院按总成绩高低(各岗位分开计算),以1:3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每个岗位3人),经院行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附:
《闽江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闽江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行政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