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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公 告 经德惠市政府批准,现为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聘用后由市委组织部纳入人才队伍进行管理。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0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民办院校的应届毕业生)。2009届全日制研究生免试(音、体、美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 5、男,身高 二、报名截止时间: 三、报名地点:长春师范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处(西区二栋204) 四、报名要求:持学生证, 4张本人近期同底版彩色小二寸照片。 五、考务费:每人60元。(由德惠市教育局统一收取)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文科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在达到笔试成绩及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与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吉人联字[2005]35号)和《吉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与考核。对学历及学位证不符合条件及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选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公示一周无疑义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签订。 2、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编制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期满如需续聘,可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1、试用和聘用期间,工资由本市财政全额支付,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2、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德惠市人事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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