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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区直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
公开招考百名大学生简章
为适应岚山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人才工作的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度继续面向全省为区直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公开招考100名大学生,招考简章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卫生系统部分职位放宽到专科学历),年龄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遵纪守法;4、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部分职位需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5、岚山区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考100名工作人员,设置3类岗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省);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专业放宽至专科学历;2009年应届毕业生面向全省,往届毕业生需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农村任职人员5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岚山区常住户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至15日。
2、符合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可同时报考农村任职人员职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独报名,单独考试。报考职位一经确定,不得改报,同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否则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3、报名时应携带就业报到证(2009年毕业生应携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2009年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110元。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指定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考试准考证。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考方式
1、笔试。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为3月7日上午9:00-11:00,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考试,共100分。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同时进行,重点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岚山人事劳动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岚山区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鲁人发〔2008〕29号)。
2、面试。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1.5(四舍五入)的比例分岗位分专业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时间为3月10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等。凡报名参加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未入围,但同时报考农村任职人员的,其笔试成绩带入农村任职人员面试,统一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数1:1.3(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第二轮面试时间为3月12日。面试内容和方法同第一轮面试。
3、确定入围人员。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和招考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岚山人事劳动网上(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期7天。
4、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参照《转发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知》(日人发〔2005〕10号)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入围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有关招考。
5、考核。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招考职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入围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对区直事业单位新招考人员实行计划内编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理顺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对卫生系统新招考人员实行计划内编外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逐步理顺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到农村任职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到农村任职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工资按照每月1200元的标准发放,参照企业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在村任职满2年后,三年内参加全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任职人员实行合同式管理,聘用合同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在聘期内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负责进行岗位培训和年度考核,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合同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部分岗位实行定向考试,理顺事业编制,未理顺编制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引导其自主就业和创业;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连续2年不合格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不再纳入管理范围。
详情登陆岚山人事劳动网(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0633-2619387; 0633-2619287。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岚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