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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全职,发布于2009-02-1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 信息来源:浙江大学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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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Tuesday, February 17, 2009
访问次数:51
企业性质:医疗卫生
省份/国家:山东
联系人:
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0532-82892016
传真:
Email:
网站:ww***.cn[点击查看]

 除护理本科无户口及生源地限制外,其它专业都要求青岛生源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简介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是由青岛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合并而成。中心隶属青岛市卫生局,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目前,中心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亿,附设有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小儿先心病治疗中心、新生儿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编制床位500张,专业技术人员750人,其中高级职称120人,设有42个医疗、医技科室。主要业务科室有生殖科、妇科、产科、儿内科、儿外科、心外科、新生儿科、康复科、心理科、感染科、中医科、乳腺科、美容科、妇保科、儿保科、五官科等。其中新生儿科、心脏中心为山东省重点专业,脑瘫康复中心、生殖医学中心为青岛市重点学科,中医科、心理科、小儿风湿免疫、小儿心血管内科为青岛市特色专科。
青岛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迁址工程被列为2008年青岛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妇儿中心将于2010年整体搬迁,新址位于市北区辽阳西路217号,占地面积38000 m2,总体规划建筑面积10万m2,编制床位1000张,设有6400m2的水体公园和岛城医院中最多的地下停车位,为妇儿中心的未来提供了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

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简章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自聘、特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卫人字[2008]18号)精神,经市卫生局研究决定,200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692名(详见《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求计划表》),现将有关招考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含符合上述条件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生2年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四)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报考护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报考其它专业具有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具有青岛市户口或为青岛市生源;
报考护理和其它专业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具有青岛市内四区户口或青岛市高科园户口;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专业
护理等其它紧缺急需专业,请见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经笔试、答辩、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诚信调查后择优录用进行带薪规范化培训。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答辩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科目为专业知识。
青岛市人才市场卫生人才分市场(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市场)负责组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及笔试考务安排等工作。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局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和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招考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另行确定进入答辩和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答辩及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卫生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予以公布。
(二)答辩及技能测试
答辩及技能测试工作,由带薪规范化培训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经市卫生局核准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答辩及技能测试资格由带薪规范化培训单位负责审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诚信调查人员名单,并在青岛卫生人才网予以公布。
(三)体检、诚信调查及培训录用办法
体检工作由带薪规范化培训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严格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卫生人才市场委托青岛市人事诚信调查所进行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有关培训录用手续。
(四)培训办法
被录用的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将按照其填报志愿,安排到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进行带薪规范化培训。具体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是: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学历的培训人员为1年,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大专学历的培训人员为2年;具有其它专业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的培训人员均为3年。培训人员的待遇参照《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自聘、特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青卫人字[2008]18号)执行;培训期满后,实行合理淘汰机制,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视岗位需求情况,按照择优原则对经过带薪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察进入编制序列。对经过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连续2次未通过进编考试考核考察者,将自动终止培训合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日8点30分-2月19日16点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3日8点30分-2月20日16点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青岛卫生人才网,点击左侧"考试信息"栏目下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重报、多报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保持一致。
2、资格初审:市卫生局组织各规范化培训单位集中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工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2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09年2月20日16:00之前登录青岛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报名表》和《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09年2月25日8点30分-2月26日16点期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规定,收取每名报考人员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按招考信息公布的要求,向规范化培训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报名表》和《青岛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诚信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规范化培训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领取准考证:在青岛卫生人才网上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内,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资格审查、答辩、技能测试有关要求,请关注青岛卫生人才网站友情提示。
咨询电话: 0532-82892016;
咨询时间: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3点-17点。

                                                      

青岛市妇儿中心招考带薪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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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伟大的意志力,便没有雄才大略。 -- 巴尔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