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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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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09-2-24

湖北民族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启事

 

湖北民族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综合性、多学科、多层次办学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学校地处神奇美丽的湖北西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里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享有“世界硒都”、“华中药库”、“鄂西林海”的美誉。横贯境内的沪蓉高速公路(宜昌至重庆段)和宜万铁路(宜昌至万州段)即将建成。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校园面积15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46万平方米,图书资料100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亿元,教职工近1400余人。

学校现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财经政法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和民族预科部及一个按民营机制组建的独立学院—科技学院,另有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一所。共49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9大学科门类。有文艺学、基础数学、应用化学、民族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中医基础理论6个硕士点。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22000多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000多人。

学校经过多年来的科学发展,形成了一教授近百人、博士80余人的共800余人的专任教师队伍。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生导师80余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3人,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省级学术骨干7人。教师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另聘有“楚天学者”2人,国内外知名大学兼职教授5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外籍教师6人。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有着70年辉煌办学历史的湖北民族学院,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校教职员工正积极落实“十一五”发展规划,抢抓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学校之机遇,切实走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内核的内涵发展道路,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努力把湖北民族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高水平民族大学,学校现面向国内外广招贤才,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湖北民族学院建功立业!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  著名专家或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并具备湖北省人事厅规定的教授二级岗位条件。

(三)第三层次  优秀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学科建设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湖北省教育厅规定的教授三级岗位条件。

(四)第四层次  教授、博士。教授的年龄不超过45岁,并具备湖北民族学院四级教授条件和满足学科建设需要;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岁,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已经取得比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潜力。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

1、发给安家费100万元,5年发放;

2、提供3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我校工作满8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4、设立院士办公室,配备用车,根据需要配备助手24人;

5、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就学、就业。

(二)、第二层次人才

1、发给安家费50万元,5年发放;

2、提供180平米住房一套,在我校工作满10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优先解决科研实验条件;

4、配备用车(价值20),根据需要配备助手12人;

5、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原身份不改变),其安家费减半。

(三)第三层次人才

1、提供安家费20万元,分5年发放;

2、提供140平米的住房一套(住房面积超过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在我校工作满10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根据从事学科或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科10万元;

4、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原身份不改变),其安家费减半。

(四)、第四层次人才

1、提供安家费810万元,分五年发放;

2、提供120平米的住房一套(住房面积超过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在我校工作满10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提供科研启动费:博士文科2万元,理科5万元;

4、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原身份不得改变,其安家费减半;

5在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前提下,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时限为两年。

三、招聘教师的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35(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副教授的年龄不超40(1969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学历、学位、报到证三证俱全。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特殊专业(音乐、体育、日语)硕士研究生,成绩特别优秀,确有突出专业特长的,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到普通专科。

(四)招聘英语、日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要达到相应专业的测试能力水平。

四、引进和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表一、表二

五、引进和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填写《湖北民族学院接收(引进)人员审批表》(附表三),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湖北民族学院组织人事部、校长信箱或相关用人单位,并附相关应聘材料及应聘工作打算。

(二)、组织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审定应聘人员的资格,确定拟被考核人员,并由用人单位确定考核时间,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应带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第一学历原件等材料。

(三)、组织人事部与教务处、纪委监察处等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内容为:

1、笔试:笔试为外语(外语专业的除外)。

2、面试:45分钟的专业课试讲。

(四)、组织人事部综合考核后,引进人才报主管领导审定和校长审批,招聘教师报学校领导研究

(五)、公示拟进人员名单无异议后,组织人事部通知其体检。

(六)、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动手续。

(七)、引进和聘用的教师为学校正式编制的职工。学校与引进人才和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相应的责任和任务。

 

 

 

 

 

 

 

 

 

 

 

 

 

 

 

 

 

 

 

 

 

 

 

 

 

 

 

 

附一:     湖北民族学院2009年人才引进计划

 

单位名称

岗位

人数

需求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师

2

新闻学

教授、博士

毛正天院长0718-8439473

maozht@

 

1

语言学

理学院

教师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授、博士

向大晶院长0718-8960710

xdj303@

 

1

物理学

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授、博士

雷随斌书记0718-8951565

leisuibin@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化学与环境工程

教师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博士

胡卫兵院长0718-8437531

w.hu@

15671883828

1

物理化学

1

应用化学

1

有机化学

医学院

教师

1

病理学

教授、博士

袁德培院长0718-8439786

yuandepei2006@

 

1

中医基础

1

中药学

1

生理学

财经政法学院

教师

1

哲学

教授、博士

张新平院长0718-8437739

xinping.8888@

 

1

财务管理

1

会计学

经济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师

1

园艺

教授、博士

艾训儒院长0718-8439741

axru@

 

外国语学院

教师

2

英语

教授、博士

李权文院长0718-8960609

lqw69@

 

艺术学院

教师

美术学

教授、博士

向极鼎院长0718-8960180

xjd8430496@

 

音乐学

体育学院

教师

1

体育教育

教授、博士

倪东业院长0718-8435559/8435558

ndy680@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教师

1

社会工作

教授、博士

刘伦文院长0718-8958996

Liulunwen88@

 

1

民族学与社会学

 

附表二    湖北民族学院2009年招聘教师计划

 

单位名称

岗位

人数

需求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学与传媒院

教师

1

新闻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具有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教育的能力。

毛正天院长0718-8439473

maozht@

 

理学院

教师

3

机械电子工程

硕士研究生或副教授,40岁以下,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

 

向大晶院长0718-8960710

xdj303@

 

1

基础数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

1

物理学

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

雷随斌书记0718-8951565

leisuibin@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化学与环境工程

教师

1

化工或制药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为制药工程。

胡卫兵院长0718-8437531

w.hu@

15671883828

1

化学与化工类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为化学工程与工艺。

医学院

教师

1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

 

袁德培院长0718-8439786

yuandepei2006@

 

1

生理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1

中药学

1

医史文献

1

病理解剖学

财经政法学院

教师

1

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张新平院长0718-8437739

xinping.8888@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财务管理

1

产业经济学

2

市场营销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师

1

园林规划或城市规划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艾训儒院长0718-8439741

axru@

 

外国语学院

教师

2

英美文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英语普通本科,专业测试八级。

李权文院长0718-8960609

lqw69@

 

2

翻译

1

语言学及语言教育

2

日语

硕士研究生,通过日语能力测试一级,专业测试八级。

体育学院

教师

1

健美操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倪东业院长0718-8435559

8435558

ndy680@

 

1

田径

1

羽毛球、网球

硕士研究生。

艺术学院

教师

2

舞蹈

优秀普通本科学历及以上。

向极鼎院长0718-8960180

xjd8430496@

 

1

古筝

硕士研究生。

 

1

音乐理论

艺术设计

硕士研究生或副教授,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1

美术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教师

1

社会工作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

刘伦文院长0718-8958996

Liulunwen88@

 

2

旅游管理

预科部

教师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同。

周腾蛟主任0718-8290875

zhoutj1962@

 

1

汉语言文学

生物所

教师

1

仪器分析(电镜)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本科且专业相近,熟练掌握透射电镜。

郑小江所长0718-8925080

hbzxj123@

 

 

请广大求职者于37日直接到武汉科技会展中心B馆二楼应聘!

 

 

 

 

 

 

附表三      湖北民族学院接收(引进)人员审批表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所学专业及方向

 

第一学历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配偶的基本情况

 

主要

简历

 

主要科研成果

 

以上所填内容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接收部门

 

拟录用岗位

 

资格审查意见

 

考察情况

     

   

 

教案情况

专业知识

教学面试

是否同意接收

1

 

 

 

 

 

2

 

 

 

 

 

3

 

 

 

 

 

4

 

 

 

 

 

5

 

 

 

 

 

6

 

 

 

 

 

7

 

 

 

 

 

注:考察情况中“专业经历”“专业业绩”“教学面试”填实际分数(百分制);“是否同意接收”填同意、基本同意、不同意。

 

 

 

用人部门经考察后的综合评价(包括对应聘人受教育背景、专业经历、科研成绩、教学效果、是否录用、引进人才类别等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组织人事部

 

   

 

 

 

 

 

                                   (盖章)       

学校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签名             (盖章)       

  注:(1)本表用于我校拟接收的各类应聘人员的考察用表;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考察人应以教授、副教授等专家为主体。

                                                     湖北民族学院组织人事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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