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09年公开招录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3日后出生)的江阴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专业对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规定类别及相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所设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考条件。 已被公办学校正式录用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学校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细信息在报名前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前一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江阴教育网(ww***.cn[点击查看]) 江阴人才招聘网(ww***com[点击查看])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09年3月27日—2009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4、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可从江阴教育网、江阴人才网上下载);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身份证; (4)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5)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2008年(含)以前毕业的报考人员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因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发放,需在报名时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该报考人员已具备发放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条件但尚未发放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所有报名人员均应填写相关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所有提交材料,除报名表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报考的处理。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5、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或曾用名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有关要求。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报名考试费。收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的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减免报名费。 经资格初审取得报名资格人员,于2009年4月10日—4月12日凭本人身份证或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本学科专业知识75分、本学科根据所提供教材进行教学设计或案例分析25分(考试范围将和招录职位一并公告)。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类别岗位招录数的1.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笔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3、填报志愿。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学校岗位填报志愿并按规定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志愿填报情况按同一岗位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有加试项目的总分为150分)。面试形式为试上课,试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其中美术学科需加试素描、音乐学科需加试自弹自唱、学前教育学科需加试舞蹈及弹唱。加试总分为50分,加试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5、最后录取总分由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含加试)组成,总分为200分(有加试的总分为250分)。 6、根据总分成绩,按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其中,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加试成绩低于25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最后一名拟录取人员出现同分现象,则对同分人员单独进行加试,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 7、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从符合招录条件人员中进行递补并体检。 8、拟录用人员持教育局出具成绩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9、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录时有效。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五、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将就业协议书及有关证件材料交学校并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办理录用手续。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及本人档案而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其责任由本人自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及纪律 公开招录教师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章办事。 公开招录教师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事局、监察局参与指导和监督。 本招录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86860222(监察局)、86861243(教育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86861257、86861259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录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经常登陆江阴教育信息网查询,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本次考试所指定考试范围仅供参考。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附件:1、报名表.doc;
2、证明.doc;
3、承诺书.doc。 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人事局 江阴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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