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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9-04-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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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办于20016月,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与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为适应学院迅速发展的需要,充实我院教师队伍,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的学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要求见附件

3、年龄:副教授不超过45周岁,教授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四、聘用程序

1、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详细简历(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教学和科研经历等)。
  (2)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正式发表的全部学术论著目录和代表性论著复印件。
  (4)所承担的国内科研项目批准文件(文书)和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5)国内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国际专利证明文件。
  (6)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2、经学院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所聘部门进行考核(面试、试讲),考核通过者报学院领导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报宁波市人事局核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邮 编:315100

联系人:李飞,侯赤梅

电 话:057488229016

传 真:057488229017

邮 箱:zrsc@

网 址:ww***.cn[点击查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2009415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办于20016月,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与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1200亩,总投资8.4亿元,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学院拥有配套设施先进齐全的教学与实验楼群,总面积2.5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86万多册及各类数字资源,投入1.4亿元建成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千兆带宽的专用光纤直通浙大本部,共享浙大各类教育资源。

学院依托名城、名校,高起点、高水平办学,缩短了自身发展周期,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以适应社会需要为导向,以培养优秀人才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推进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服务地方经济为依托,以提升师资水平为核心,以强化规范管理为手段,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学院设有8个分院3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1省(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200余人。学院初步形成了理、工、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拥有市级重点学科4个、重点专业5个、重点实验室2个,并建立了宁波市生物医药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浙江大学宁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学院还依托浙江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有100余名博士生、硕士生在院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

学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初步建成了一支富有特色的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目前,学院专任教师队伍中有35%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19%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领导和主要中层管理干部由浙江大学委派,学院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政府部门及著名企业的教授、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学院在国内率先实施了首席主讲教授、专业责任教授制度,聘请浙大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来院授课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还聘请了包括中科院院士在内的6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兼职教授。

学院已建成各级各类研究机构49个,先后完成各类纵向课题400余项、横向课题250余项,科研总经费达6400万元,并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首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已累计发表论文15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170余篇,出版著作80余部,申请发明专利50项,获各类科研成果奖40余项。

学院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英、澳、新、韩、法、加等10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院将继续抓住机遇,夯实基础,整合办学资源优势,坚定不移走内涵发展道路,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稳定地居于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09年师资需求计划表

部门

需求专业/方向

岗位类型

人数

学历、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土建分院

土木工程

教学科研

1

教授

结构方向

工程管理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建筑学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一级注册建筑师

环境工程(水处理、环境监测方向)

教学科研

1

博士

 

经贸分院

产业经济学相关专业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信息管理专业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金融专业

教学科研

2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信息分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学科研

1

副教授以上

学科带头人

软件工程

教学科研

2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需要有项目实践经验;有工作经验的优秀硕士也可

通信、电信

教学科研

1-2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应用数学或计算机

教学科研

2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自动化

教学科研

2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法传分院

新闻学或传播学

教学科研

2

博士、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正高人员

博士要求本科须毕业于211大学的新闻学或传播学专业

广告

教学科研

2

硕士以上(本科须是广告专业)或副高以上人员

擅长策划

生化分院

生物工程

教学科研

1

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导

年龄50岁以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教学科研

1

博士

方向:有机/无机纳米有序复合光电功能材料及器件,年龄40岁以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教学科研

1-2

博士

方向:催化或反应工程,年龄40岁以下

制药工程

教学科研

1

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

方向:药物化学或制药工程。主持过省级以上新药研发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

管理分院

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导游业务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有旅行社和导游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信息管理

教学科研

1

博士

工科背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企业信息化管理方面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财务管理、会计学

教学科研

2

博士以上

重点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也科考虑

市场营销

教学科研

1

教授

 

物流管理

教学科研

1

教授

 

机能分院

机械制造/数控加工

教学科研

1

高级工程师、硕士以上

具备工厂实际经验

材料加工/模具方向

教学科研

1

教授、博士

学术带头人

机械制造/模具及CAE方向

教学科研

1

博士

 

机械制造/机械

教学科研

1

博士/副教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机械设计经验

机械电子工程

教学科研

1

博士/副高

 

包装工程/高分子材料方向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教授

 

包装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方向

教学科研

1

博士或教授

 

外语分院

英语

教学科研

2

博士学历或具有硕士学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

 

日语

教学科研

1

博士学历或具有硕士学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

 

基础部

社会学

教学科研

1

博士

35岁以下,本科在211大学社会学专业毕业

宁波理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

专业技术

2

高级建筑师及以上

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

专业技术

2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

专业技术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

合计

 

 

46-48

 

 

 

l       福利待遇:

“三江学者”特聘教授年薪20-25万元,住房补助 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科研启动费50100万元;人文学科和理论学科: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配备工作助手和必要的梯队成员,为一起引进的团队其他成员提供相应的优惠待遇。

教授年薪16万元左右,安家费15-2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分别为:工科类10-25万元,理科类8-15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年薪10-11万元左右,安家费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分别为:工科类5-7万元;理科类4-6万;人文社科类2-4万元。

博士提供年薪10万元左右,安家费2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分别为:工科类3-5万元;理科类2-4万;人文社科类1-2万元。

根据房源,为引进人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一套供购买,并可申请一次性无息住房借款,在购买住房之前,提供过渡住房。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如家属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工作又暂时难以落实就业岗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提供每年2万元的家属安置补助,时间不超过两年,户口可由学院协助随迁入本市。

 

  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编:315100
联系人:李飞、侯赤梅

  话:057488229016               真:057488229017
  箱:zrsc@          址: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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