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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作者: 时间:2009-4-20 13:27:02 点击数: |
根据新华区委办、政府办印发的《新华区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和市人事局批复的增人计划,拟为我区部分全额事业单位招聘20名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一、招聘的原则与目的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以落实“人才强区”工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的专业和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的招聘计划批复,拟公开招聘中文、法律、计算机、经济管理、行政管理、金融、财经、环保、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工民建、水利工程、水文等专业的沧州范围内2009年及以前未就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毕业生20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能力; 4、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4月17日—2009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30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地点设在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大厅内,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合格人员于2009年4月25日上午9:00到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注:含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和《申论》,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上午8:00至9:3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10:00至12:00《申论》,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两科总成绩的平均分值确定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每个招聘职位类别的聘用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2009年5月6日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及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周。 九、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根据公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报名。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五)本公告由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新华区人才资源市场交流大厅(交通南大街36号)市内乘9路公交车果品批发市场站下车,或乘11路公交车欣欣家园站下北行200米即到。 咨询电话:0317-3011332 沧州市新华区在线:ww***.cn[点击查看] (附拟招聘单位、职位及招聘人数列表) 2009年4月14日 新华区拟招聘职位类别及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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