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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为适应35中优质初中和29中优质高中建设需要,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优秀初中和高中教师。为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现有教师队伍的稳定,赛罕区本区在职在岗的正式教师不得参加招聘。
三、招聘计划
35中招聘初中教师10人,其中数学2人,英语4人,物理2人,地理2人;29中招聘高中教师10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1人,生物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等具体要求;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学历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专业对口;
2.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初中教师从事过6年及以上初中对口学科教学经历,高中教师从事过6年及以上高中对口学科教学经历;
3.中学一级教师要求1974年(含)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要求1969年(含)以后出生;盟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可相应放宽至1972年(含)和1967年(含)。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和35中、29中共同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09年4月19日通过相关报纸、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初中教师招聘报名点设在35中学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35中西巷4号,邮编01001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71—4911934,13848137030;内蒙古自治区呼市第二十九中学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点设在29中学办公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大街,邮编010010),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471—4305170,15947616588。
3.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个人亲笔简历、近期全身4寸彩色照片1张、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恕不退还)寄到各自报考学校报名点(函件请标明应聘字样,为防丢失,最好选用特快专递)。
(三)初审
1.初审时间:初审时间定于2009年7月27日开始。
2.初审地点:另定。
3.初审办法:
初审以学科组为单位通过对应聘人员学历、职称、初(高)中教学经历、主要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优中选优,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单,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于2009年8月3日开始。
2.面试地点:另定。
3.面试办法:
(1)报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的应聘教师持本人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8张按时到面试地点报到,准备参加面试。
(2)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具体内容由面试专家评审组集体确定。
(3)面试程序:
1)抽签排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按照所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2)确定内容:应聘教师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面试题目。
3)封闭准备:应聘教师依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教材,独立封闭准备30分钟。
4)面试成绩评定:应聘教师依照封闭准备的具体内容,在30分钟内完成对规定内容的陈述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评审组评委根据应聘教师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计分方法:依据评委评出的分数,计算出平均分形成该应聘教师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各学科面试工作结束后,对应聘教师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现场公布,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若入围教师面试分值相同,则均进入试讲阶段,最终以总分择优录取)
(五)试讲
1.试讲时间:试讲时间定于2009年8月10日开始。
2.试讲地点:另定。
3.试讲年级: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4.试讲办法:
(1)试讲方式:试讲采取现场抽签、独立封闭备课、即时作课的方式进行。
(2)试讲内容: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审组集体确定。
(3)试讲程序:
1)抽签排序:通过面试产生的试讲教师持试讲通知单、身份证抽签确定参加试讲的顺序。
2)确定内容:应聘教师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试讲内容。
3)封闭准备:应聘教师依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教材,独立封闭准备30分钟。
4)试讲成绩评定:应聘教师依照封闭准备的具体内容,按规定完成45分钟的教学任务,试讲评审组评委根据应聘教师的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合计得出总分,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的计分方法:依据评委评出的分数,计算出的平均分则是该应聘教师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
5)试讲成绩公布:试讲工作结束后,对应聘教师的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现场公布。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依据应聘教师面试成绩与试讲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考核,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按总成绩择优依次递补,凡不符合教师健康标准的一律不予录用。
(九)公示:
通过初审、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在指定地点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十)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其工龄和教龄,不合格者终止录用关系。
六、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试讲通知单》、《体检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试讲、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初审、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的全过程全部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规定进行。
4.招聘工作组织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要主动回避。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录用人员有关待遇
1.应聘教师按原所在地所聘职称聘任,工资待遇享受招聘学校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
2.在赛罕区管辖范围内解决应聘人员子女进入优质学校就读,本校就读高中的免除学费。
3.帮助解决优惠住房,费用自理。
八、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呼市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公开招聘优秀初(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试讲评审组。
九、本方案由赛罕区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