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柯人劳社[2008]109号)文件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招聘人数--招聘学科-招聘人数--招聘学科-招聘人数 小学语文-20--初中语文-3--中小学美术-4 小学数学-12--初中数学-4--中小学体育-10 小学英语-3--初中社政-5--中小学音乐-5 特殊教育-2--初中科学-12--中小学信息-5 幼儿教育-2--初中英语-3--合计-90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条件 1、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柯城生源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师范类毕业生。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柯城籍社会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2、报考英语学科人员须持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 3、报考信息学科人员须持有全国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 (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幼儿教育教师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柯城生源应届生或柯城籍社会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3日至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柯城区教育体育局一楼(退休教师协会活动室)(衢州市区紫荆东路81号),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0383。 3、报名材料: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柯城区2009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提供近期二寸彩照2张、自荐书1份及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柯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衢州市区水亭街4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用80元(低保户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告。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等。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合成笔试成绩。 为鼓励高学历人员和优秀毕业生报考,专业对口且具有教育学硕士学位或获“省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最多可加10分)。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内容为上课和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幼教等学科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和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一年。 四、其它事项 1、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能够提供“省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称号证书原件的或出具学校提供的已获教育学硕士学位证明的,方可加分。 4、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09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已加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取得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社会人员应聘的,户籍迁入本区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2日止。 6、根据衢委办[2006]117号文件,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仍在职)参加应聘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7、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柯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52110。 8、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查询“柯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和“柯城区教育网”。 9、应聘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