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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2009年人才招聘实施办法 5月4日至15日报名
根据《2009年长江航道局人才招聘实施办法》和《关于下达2009年度人才招聘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原则
(三)依法办事、规范程序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德才兼备、按岗选才的原则
(六)确保稳定、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专业对口,满足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毕业生的条件:
1、200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人才条件:
1、我局2005—2007年度聘用且在岗位上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除外);
2、目前在长江航道局紧缺岗位上;
3、工作表现突出。
三、实施程序:
(一)接收毕业生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根据航道局下达招聘计划,在局机关及相关院校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2、受理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后,可通过现场或其它方式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名。
3、资格审查
严格按招聘计划规定学历、专业及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对报名毕业生进行逐一审查,确认具备相应资格。
4、笔试面试
对符合全部条件的,原则上都要参加笔试,笔试由我局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笔试完成后,根据公布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控制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后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控制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5、集体研究拟聘用人选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6、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将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长江航道局进行审批。
7、办理聘用手续
(二)引进人才程序:
1、对拟引进人才专项考核考试
根据航道局下达引进人才计划,局人才招聘办公室将在机关及局属相关单位发布引进人才信息,在完成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后,还将对报名人员在本局工作期间的思想表现、业务实绩等进行考核,最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集体研究拟引进人选
局招聘办公室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控制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引进人选。
3、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将引进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长江航道局进行审批。
4、办理引进人才相关手续
四、组织机构:
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成立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人才招聘工作的统一领导。
组 长:蓝易
副组长:唐晓冬
成 员:胡银泉 杨培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我局人员招聘工作。
主 任:唐晓冬
副主任:胡银泉 杨培华
成 员:杨平 卞为东 佘俊华 刘立新
肖新春 李生林 陈翼 熊康定
五、时间要求:
(一)2009年5月4日至15日 公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
(二)2009年5月16日至31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三)2009年6月1日至7月20日 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2009年7月31日前 报送长江航道局审批
(五)2009年8月 聘用人员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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