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建筑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月15日前报名
因工作需要,2009年我局直属省直建筑设计院(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1、建筑设计:3名
2、暖通设计:1名
3、劳动人事管理:1名。
二、招聘条件
1、建筑设计岗位(2名)招聘条件:
(1)建筑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有6年以上建筑设计工作经验,作为主要设计者曾完成3项中型及以上项目,有大、中型医院等公建设计经历者优先考虑。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2、建筑设计岗位(1名)招聘条件:
(1)建筑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5年以上建筑设计工作经验,曾完成10项设计项目,擅长方案设计者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3、暖通设计岗位(1名)招聘条件:
(1)暖通或动力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执业资格。
(2)具有10年以上暖通或动力设计工作经验,曾作为主要设计者完成5项设计项目。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4、劳动人事管理岗位(1名)招聘条件: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2009年5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杭州市省府路29号三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并随带个人简历、2张一寸近照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应聘劳动人事管理岗位的还须带上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在浙江后勤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征集社会意见。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处室: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或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人事科
2、联系电话:(0571)85118522 87052613
附: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00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