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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
招聘教师公告
1、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4、初中教师岗位:本科(第一学历二表以上录取)毕业生;小学教师岗位:专科(第一学历)以上毕业生。
三、待遇
(一)聘用毕业生实行试用制,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工作需要和考核称职可续聘。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和首次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二)聘用毕业生在正式聘用后进事业编制,按在岗教师待遇执行。
四、应聘办法、程序
1、报名审核:应聘人员递交应聘材料,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对象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教育理论、教学水平、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教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面对面考察,填写面试考核意见并签名。
3、听课评议: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听取一节课堂教学。
4、集体研究: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面试意见、听课评议等材料汇总研究,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5、体检。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无传染性疾病,体能适合教育教学工作者方能录用。
6、公示报批: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结果后无问题,即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7、签约后交保证金4000元。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
招聘师范毕业生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