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2009年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汝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选调)单位、职位、条件
招聘(选调)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数 |
条 件 |
年 龄 |
学 历 |
专 业 |
其它 |
教育
部门
(30名) |
高中教师 |
数学(一中) |
1名 |
26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 |
数 学 |
具有相应专业和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 |
生物(一中) |
1名 |
生 物 |
地理(一中) |
1名 |
地 理 |
物理(一中) |
1名 |
物 理 |
化学(一中) |
1名 |
化 学 |
初中教师 |
物 理 |
2名 |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 |
物 理 |
化 学 |
2名 |
化 学 |
数 学 |
1名 |
数 学 |
小学教师 |
语 文 |
3名 |
语 文 |
计 算 机 |
2名 |
计算机 |
英 语 |
4名 |
大专以上 |
英 语 |
音 乐 |
3名 |
音 乐 |
美 术 |
3名 |
美 术 |
体 育 |
2名 |
体 育 |
职中
教师 |
电 子 |
1名 |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师范类大专以上 |
电子类 |
计 算 机 |
1名 |
计算机 |
幼儿教师(县机关幼儿园) |
1名 |
2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全日制幼师类中专以上 |
幼 师 |
卫生
部门
(20名) |
临床医学 |
5名 |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临床医学 |
报考护理专业者,具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 |
妇 幼 |
2名 |
妇 幼 |
医学影像 |
2名 |
医学影像 |
医学检验 |
2名 |
医学检验 |
护 理 |
9名 |
护 理 |
宣传部 |
网络技术人员 |
1名 |
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类 |
|
国土局 |
测绘人员 |
1名 |
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测 绘 |
具2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或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0周岁。 |
网络技术人员 |
1名 |
计算机类 |
地矿人员 |
1名 |
采矿或地质 |
环卫所 |
工作人员 |
2名 |
男45周岁以下(6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岁以下(69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 限 |
不 限 |
面向本县企事业单位改制干部职工(凭改制前主管单位的证明报名) |
图书馆 |
工作人员 |
1名 |
水电责任公司 |
工作人员 |
2名 |
纪委 |
工作人员 |
2名 |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 限 |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人员中选调 |
组织部 |
工作人员 |
2名 |
本科以上 |
不 限 |
本县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选调(中共党员) |
政府办 |
机要人员 |
1名 |
大专以上 |
不 限 |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中选调(中共党员) |
工作人员 |
1名 |
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本科以上 |
法 律 |
郴州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党员、有特长者优先) |
县委办(3名) |
文秘人员 |
2名 |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 限 |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人员中选调 |
机要人员 |
1名 |
2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类 |
本县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中选调(中共党员) |
医保中心 |
医疗监管人员 |
1名 |
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临床医学 |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 |
财务人员 |
1名 |
大专以上 |
不 限 |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中选调 |
网络技术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类 |
|
民政局 |
文秘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 限 |
本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范围中选调 |
团县委 |
工作人员 |
2名 |
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 限 |
|
财政局 |
工作人员 |
2名 |
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财经类 |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
二、报考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强;
4、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所需具备的身份、专业、年龄、身体等条件。
三、方法与原则
1.招聘(选调)方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教育部门高中、职中及幼儿教师参加试教)、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并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组织监督进行,确定聘用(选调)录取对象。
2.开考比例:职位录用计划与本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卫生部门妇幼专业、医技专业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汝城县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
3、报名者提供资料: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2009年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就业协议书)、相关职位任职资格证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填写《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交纳报名费200元。
4、网上报名:外地考生可从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cn[点击查看])中下载《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填写,并附有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后,发送到汝城县人事局电子信箱rcrsj8223210@ ,进行报名(在领取准考证前交纳报名费)。
5、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5月24日。
五、考试
考试总分以100分计算,分笔试、面试、试教。
1、笔试:
时间:2009年5月26日,地点另定(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招聘(选调)职位相应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宣传部网络技术人员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实际操作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县委办、政府办机要人员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及写作》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两科,县委办机要人员上述两科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和60%,政府办机要人员上述两科分别占笔试成绩的60%和40%),具体要求如下:
报 考 职 位 |
笔 试 内 容 |
分 值 |
说 明 |
教育部门教师 |
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
100分 |
|
卫生部门医务人员 |
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
宣传部网络技术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 |
100分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中综合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 |
国土局测绘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国土局网络技术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国土局地矿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环卫所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图书馆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水电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纪委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组织部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政府办机要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计算机专业知识》 |
100分 |
《综合知识及写作》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政府办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民政局文秘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县委办文秘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县委办机要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计算机专业知识》 |
100分 |
《综合知识及写作》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医保中心医疗监管人员 |
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
医保中心财务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医保中心财务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医保中心网络技术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80%。 |
团县委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财政局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教育部门小学教师中的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四个专业的面试含专业展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时间为2009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地点另定。
3、试教:
教育部门的高中教师、职中教师、幼儿教师面试人员参加试教。
4、考试分值的比例确定:
单位和职位名称 |
笔 试 |
面 试 |
其 它 |
分值 |
所占比例(%) |
分值 |
所占比例(%) |
教育部门 |
高中教师 |
100 |
45 |
100 |
10 |
另加试教占45% |
职中教师 |
100 |
45 |
100 |
10 |
另加试教占45% |
幼儿教师 |
100 |
45 |
100 |
10 |
另加试教占45% |
初中教师 |
100 |
80 |
100 |
20 |
|
小学教师 |
语文 |
100 |
80 |
100 |
20 |
|
计算机 |
100 |
80 |
100 |
20 |
|
英语 |
100 |
60 |
100 |
40 |
|
音乐 |
100 |
60 |
100 |
40 |
|
美术 |
100 |
60 |
100 |
40 |
|
体育 |
100 |
60 |
100 |
40 |
|
卫 生 部 门 |
100 |
70 |
100 |
30 |
|
宣传部网络管理人员 |
100 |
80 |
100 |
20 |
计算机操作纳入笔试 |
国土局测绘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国土局网络管理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国土局地矿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环卫所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图书馆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水电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纪委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组织部公务员 |
100 |
70 |
100 |
30 |
|
政府办机要人员 |
100 |
80 |
100 |
10 |
另加考核考察占10% |
政府办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民政局文秘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县委办文秘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县委办机要人员 |
100 |
80 |
100 |
10 |
另加考核考察占10% |
医保中心医疗监管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医保中心财务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医保中心网络技术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团县委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财政局工作人员 |
100 |
70 |
100 |
30 |
|
教育部门中报考职业中专者,凡在县级职业中专工作一周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另加10分计算。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职位笔试、面试、试教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后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县委办、政府办机要人员体检工作在考核后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对象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或就业推荐表)。
县委办、政府办机要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机要工作人员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占总成绩的10%。
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七日。
九、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任)制,享受同类同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企事业单位改制人员,须按县委政府有关规定退还相关安置费用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到选调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35-8223210(汝城县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
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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