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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2009年公开招聘文字综合人员方案 5月31 日至6月10日报名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成立于1997年,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0人,隶属于省农业委员会。其主要职 责:负责农村能源知识普及、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农村能源项目引进等工作;推广农村能源新成果、新技术,引进农村能源建设所需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参与国家和省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农村能源适用技术推广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全省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培育农村能源产品及技术市场;开展农村生产、生活节能技术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计划
文字综合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全日制统招中文或农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党员优先。
4.热爱农业工程事业,富有进取创新精神,责任心强,工作投入,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5.有较好的写作基础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哈市长住户口。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5月31 日-6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过期不补。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227室
联系人: 吴艳丽
联系电话:0451-82620505。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计算机等级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能有效证明应聘者学识、文字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资格审查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选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3、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写作能力,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内容。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求聘请有关专家拟定。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相应专业知识等。
4、考核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统计最后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并进入综合考核、体检阶段。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7、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8、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做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