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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简章 6月10日前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充实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个人素质优秀的放宽到专科层次)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宿豫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在职期间无不良记录。
2、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能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敏锐的新闻洞察力,具备履行新闻宣传能力和水平。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未婚,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5米以上。
4、身体健康,形体优美、容貌端庄、气质良好,无不良习惯。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播音主持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个人素质特别优秀的或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专业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两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音质优美,达到广播电视专业水平。
3、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四、程序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招聘程序进行:
1、目测。主要对报名者本人身高、形象等进行目测。
2、报名。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材料一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宿豫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宿豫区珠江路)
3、面试:目测合格且报名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通过答辩,对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测试,以及现场进行普通话和才艺展示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分男女主持岗位按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广播电视台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聘用:对公示通过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广播电视台办理事业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经招考被聘用人员享受宿豫广播电视台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本简章由区人事局、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819213515298319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465077
网上报名:请参加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填表后发至suyugww@21***.35[点击查看]
宿豫区人事局
宿豫广播电视台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