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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2009年慈溪市教育局定向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全职,发布于2009-06-0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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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精神,决定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定向招聘77名。分类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招聘基本范围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未就业的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凭未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相关材料)。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慈溪市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应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同时对部分应聘人员给予倾斜政策。

  1、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附加3分;

  2、宁波市生源未就业的2007年、2008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凭未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相关材料)附加3分;

  3、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加2分;

  4、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加4分(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以上各项加分不能累计。

  (三)应聘人员应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理论、学前教材教法、专业综合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笔试成绩按卷面得分的40%计算。

  依据笔试成绩和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幼教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参加面试对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须及时查询慈溪教育人事网公布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含附加分)+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按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总分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替补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五、上岗培训及考核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宁波、慈溪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学校具体落实。

  (二)上岗前培训分集中理论培训和见习培训两部分。师范类、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已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集中理论培训1个月,到幼儿园见习培训5个月。非师范类、非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未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集中理论培训3个月,到幼儿园见习培训3个月。

  (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由慈溪教育局组织必要的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后,经慈溪教育局同意,报慈溪市人事局核准,可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由慈溪教育局派遣到各种办学体制的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

  (四)考核合格但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到提供岗位的幼儿园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提供岗位的幼儿园解除其劳动合同。

  六、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09年6月4日至6日(上午8:30至11时,下午2时

至5时)到市教育局(白沙路街道文二路 288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供材料。应聘者都要先填写好《2009年慈溪市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可从慈溪教育人事网下载),报名时上交。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慈溪市外生源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其他人员还需提供幼儿园、学校工作证明。今年3月份已参加过慈溪市教育局招考报名但未录用的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范围的只要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和报名表、相关加分材料。

  3、缴纳考试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证明免收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09年6月12日,凭报考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6月1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6月20日起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慈溪教育人事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6、面试时间: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告知面试时间。

  七、招聘培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学历的,不予录用。因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取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

  (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四)拟录用人员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由财政承担。

  (五)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教育人事网(jy***net[点击查看])、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574-63919019、63919018。

 

慈 溪 市 教 育 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2009年慈溪市教育局定向招聘幼儿教师分类计划

分类

面向学前教育专业

面向师范类专业

(除学前教育专业)

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除师范专业)

合计

招聘数

27

30

20

77

2009年慈溪市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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