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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建设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6月2日至6月3日报名
根据高新区城市养护工作需要,决定招聘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辅助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要求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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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 |
绿化养护 |
2人 |
男性,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为园林工程管理,环境艺术,园林设计专业等专业或有相关绿化管理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者优先。 |
市政养护 |
1人 |
男性,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为工民建、道路桥梁、市政排水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二年以上的市政设施维修、市政施工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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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
1人 |
女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专业为文秘、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要求写作能力较强,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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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科 |
财务 |
1人 |
女性,财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新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使用财务管理及办公软件。具有会计上岗证者优先。 |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09年6月2日-2009年6月3日(9:00-11:00;14:00-17:00)。
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小于120×180像素,大于80×110像素,为30k以内,),邮件发至:ouhh@。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邮件发送后,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6月3日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与笔试。初审通过者(以电话通知为准)于6月4日上午8:30到广贤路999号管委会综合办公楼五楼建设局综合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原户口簿、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笔试资格。
复审通过者于6月4日上午9:30-11:30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4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于6月5日下午2:30到广贤路999号管委会综合办公楼五楼建设局西侧会议室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60%。
(五)体检
参加建设局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聘用办法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状况从高分到低分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注:应聘者可乘公交553路,105路,753路车于潭头河站下车,联系电话:0574-87902573,87901767;联系人:陈国武、欧海华。
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