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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栖霞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栖霞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安排, 坚持"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后,产生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辅助人员,本次共招聘9名,由区司法局统一分配至相关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能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5、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6、因靖安、龙潭两家街道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原则上要求报考以上两家街道专职社工的人员须为当地常住人口。
7、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经验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应聘者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登记表》(两份),并明确是否服从调配。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栖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北大楼701室)
五、考试聘用
1、资格审查。由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6。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所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2009年6月5日上午8:30--10:30
3、面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分数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2009年6月7日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累加计算总分。
5、体检。体检由区司法局组织,在栖霞区医院进行。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前九名进入体检环节。
6、公示。区司法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7、聘用。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南京俱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职责及待遇。
六、人员待遇及其管理
被聘用者月工资1000元,并按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保险待遇。从正式聘用时起按劳动合同履职并享受报酬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它
1、本招聘简章公布在南京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2、联系电话:025-85561708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栖霞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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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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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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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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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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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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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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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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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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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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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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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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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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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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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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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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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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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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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 接受调配 |
□愿意 □不愿意 | ||||||||||||||
是否定向报考 |
□ 非定向 □定向 :□龙潭 □靖安 | ||||||||||||||||
是否有社会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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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从事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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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意 见 |
初审人: |
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 ||||||||||||||
本 人 声 明 |
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填表须知:本表格所有项目均需准确填写,没有的项目需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