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意见,交县人事局,由县人事局汇总统一持相关证件到州人事局军转调配科办理加分确认手续。西部志愿者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 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 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书面材料。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但报考A类提供参考复习资料,B类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和《职务能力倾向测验》以《湘西自治州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到报名点领取。考试时间:7月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原则上应进行面试(操作);对于部分岗位,用人单位提出不需进行面试(操作)的,须征得州、县人事局同意,并在招聘简章中予以公告。如需进行面试的,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工作在州、县人事、编制等部门的指导下由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体检
进行面试(操作)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不需进行面试(操作)的岗位,则以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不需面试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州直单位的对象由州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县直单位的对象由县人事局会 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分别由州直用人单位和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及确定拟聘对象都要分别按程序向社会公示3-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入下个程序。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 州办发〔2005〕27号和〔2007〕1号文件的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首次就业的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次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招聘简章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与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
rs***.cn[点击查看] ww***.cn[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