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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进一步充实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任务,我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二、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和拆迁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7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相应职位及资格条件
1、工程部管理岗位:(2人)。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建筑、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在报考本岗位前连续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2、财务部管理岗位:(2人)。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备财务、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或同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务经济类初级职称人员,在报考本岗位前连续从事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3、综合部管理岗位:(2人)。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3)城市规划专业或信息管理专业;
(4)报考本岗位前具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拆迁部管理岗位:(1人)。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动迁资格证书;
(4)报考本岗位前从事拆迁管理业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备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09年7月8日至7月13日在中国广州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13日(星期五至星期一)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荔湾区逢源路83号三楼。
3、报名基本要求:
①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数的比例未达到2:1以上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或按比例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②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拟录用人员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鉴定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③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时间:2009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2、地点:荔湾区逢源路83号三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总成绩。
(四)专业知识测试
1、时间:2009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开始
2、地点:荔湾区逢源路83号三楼。
专业知识测试是对报考相应职位的应聘者进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考试。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按50%计入综合总成绩。
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总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告。
根据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的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
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组织考察;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本项不计入总成绩)
主要调查其工作、学习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若组织考察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组织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人事关系统一由荔湾区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咨询电话:81170793。
联系人:郑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