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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山县教育系统2009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07-09 浏览次数:5 |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县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招聘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英语教师30名,特教教师1名,合计80名。(具体招聘学校及学科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的人员。初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应、历届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或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中学各学科所报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一致。 2、小学英语学科教师招聘对象为应、历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专科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或持有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特教教师招聘对象为特教师范类应、历届中师以上毕业生。 3、职教中心招聘的专业课教师,学历为专科及专科以上,所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受师范类和教师资格证限制。 以上招聘对象须身体健康,年龄均为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潜山户籍在本县任教累计满7年及以上且现仍在任教的代课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7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潜山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历届生、社会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并签署未正式就业诚信保证书。县内民办学校已聘教师,须经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报考。代课教师身份证明由任教学校出具(须学校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学校法人代表签字核实的任教期间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考试收费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各学科报考人数与所招聘的指标数应达到3:1及以上比例。如少数紧缺学科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学科指标或降低比例。 五、招聘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招聘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2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笔试时间:2009年7月31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 笔试地点:县城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类别,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入围者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学科指标数的比例为1.2:1(尾数进1)。 根据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类别,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优先录取“双优”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中学录取人员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到校;小学录取人员,由教育局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录取人员资格保留到2009年8月31日,逾期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录用资格。空缺指标在已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指标在已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用人员待遇 招聘录用的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待遇,财政全额供给;实行岗位聘用制,签订《安徽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聘期限为三年,首聘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本县,不得报考研究生。 潜山县人事局 潜山县教育局 潜山县监察局 二OO九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