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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焦作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13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7月20日至7月24日报名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2009年市直医院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决定为8家市直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8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市直医院公开考试聘用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6、符合各报考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28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职位以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09年7月1日;
7、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在进入面试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在职报考还需由其所在县市区卫生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为8家市直医院招聘13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73人、本科生58人、专科生5人、中专生1人,共计8家单位,138人(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地址:普济路中段市中心血站门前,市内乘坐28路公交,中心血站下车;联系电话:2901081)。
3、报考者上网下载并填写《焦作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学校暂时没有颁发毕业证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就业办出具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和层次的证明)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交报名考务费10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09年7月30日-31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根据本人情况核对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7月31日下午15:00-18:00到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改校。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2009年7月31日下午15:00-18:00向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市政大厦1208房间)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拟加分情况于2009年8月10日-8月14日在焦作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焦作市卫生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09年8月18日在焦作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焦作市卫生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职人员同时提供所要求的同意报考证明。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按职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事局参与监督。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报考本职位人员是否聘用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与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事局下发聘用文件。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原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市人事局、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1、《2009年焦作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excel格式下载)
2、《焦作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wps格式下载)
焦作市人事局
焦作市卫生局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