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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遵义市2009年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7-1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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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单位2009年进人计划,特制定遵义市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遵义市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

员(机关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一)。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市户口或本市生源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其它市(州、地)及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0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在我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特殊职位除外;

3、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工勤岗位的,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遵义市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一)。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管理类职位,B类为专业技术职位,C类为工勤人员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09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遵义人事考试网"(http://ww***.cn[点击查看])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21日期间登录"遵义人事人才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市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及比例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考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8:00至7月23日18:0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7月15日至7月23日期间登录"遵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7月15日8:00至7月24日17:00在"遵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进行网上缴费。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期间,登录"遵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等有关问题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机关选调生),在笔试成绩中5分;

3、至2009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5分;

4、对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再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8分。

(四)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负责。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遵义市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如实填写并在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7月24日内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地点在遵义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遵义市市政府大楼四楼)。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或遵义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或遵义市"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或遵义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或遵义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五、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市人事考试中心可提供考试参考用书)

六、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将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招考单位根据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公示的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进入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工作结束后,从资格复查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由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根据招考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确定的本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详见各单位于笔试结束后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的专业知识考试方案)。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A类(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B类(专业技术类职位)和C类(工勤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总成绩公示的10天内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应于体检(含复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并作好相关记录。对复检后结论仍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将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市招考办。

体检必须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九、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市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09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

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9、经市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为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一、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31193190852-3119330

监督电话:0852-3119349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研究确定。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一:《遵义市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遵义市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

 

详细情况请登录:

遵义人事人才网:http://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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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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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不是因为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