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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32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7月16日至22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和《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市南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妇科、儿科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度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青岛市落户政策。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报考条件要求为报名截止时间已经正式取得的学历、资格等,并有相应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详见《2009年度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青岛市卫生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青岛市南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网站公布。各项考试通知、成绩公示在青岛市南人才网公布。
信息发布时间:2009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卫生人才网(http://ww***.cn[点击查看]),或青岛市南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并填写《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9日至3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市南区人才市场(泉州路21号甲)。
报名所需材料:《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复印件请用A4纸。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市南区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4、考务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笔试考务费4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测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测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地以及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考试办法
1、笔试
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
笔试科目为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09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设定最低资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测试不指定教材。构不成面试比例的,面试分数低于60分以下取消录用。
3、总成绩评定
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测试各占40%、30%、3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其他未要求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5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数,按照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该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和考察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咨询电话:0532-88850502(周六、周日)
0532-88729758(周一至周五)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
公布网址:青岛市南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附件:
1、2009年度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