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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局2009年城镇中小学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09-07-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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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局2009年城镇中小学招聘教师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城镇中小学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组 长:田富荣
  副组长:田龙生 姚元富 唐恢波 文万山 田珍清
  成 员:陈庭帅 陈翔鹰 曾祥辉 向清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向清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县具备以下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其余的只能报考中学岗位)。
  1、2007年以来受到县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
  2、2008年以来参加期末考试所任教学科的成绩均分至少有一次列全校第一名(中学以校,小学以学区)。
  3、夫妻分居的人员(配偶在民安、华塘、新城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作,本人在农村中小学工作)。
  4、父、母亲在教育系统工作20年以上,现在城内工作或城内教育系统退休,没有一个子女在城内教育系统工作。


  5、现役军人的家属。
  6、2006年9月1日之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音、体、美教师可放宽到2008年9月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7、年龄不限。
  8、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
  9、报考初中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年及其以上班主任工作或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经历。
  以上条件,1-5条必具其一,6-9条必须具备。
  以下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1、2008年以来受到县教育局的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2008年年末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3、停薪留职没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及学科设置
  (一)初中(29名):语文3名、数学7名、政治5名、历史1名、地理3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2名、美术2名。
  (二)小学(46名):语文24名、数学15名、音乐4名、体育2名、美术1名。
  (三)有关招聘计划的说明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的毕业生或具有本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且从事本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2、各专业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2的比例,如达不到1:2的比例,按照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数1:2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3、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
  4、招聘岗位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的办法,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00分。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以各专业初中、高中教材内容为主,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以各专业小学和初中教材内容为主。
  六、招聘程序
  1、根据各校缺编情况确定招聘岗位,并张榜公布。
  2、报名。
  3、笔试。
  4、确定初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设岗情况,按照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多少依次聘用。
  5、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6、按照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多少依次选择。
  七、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09年7月29日-30日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8时。报名地点:皇仓实验学校。
  2、2009年7月31日进行资格复审。
  3、2009年8月1日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下午3时发放准考证、布置考室、考前培训。
  4、2009年8月2日考试。考试地点:皇仓实验学校。报考人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2009年8月3日阅卷。
  6、2009年8月4日,公示笔试成绩。
  7、2009年8月5日公示初聘人员名单,并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8、2009年8月6日选择工作岗位。
  9、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育教学成绩的证明(所在学校签章)。
  ④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的证明(所在学校签章)。
  ⑤夫妻分居、现役军人家属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所在学校签章)。
  10、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11、费用:报名费100元。
  八、严明纪律
  1、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出现问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参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当年年末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取消三年内参考资格。学校出具证明必须由校长签字,如出具假证明,校长及经办人当年年末考核定为不合格。
  3、应聘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应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应聘者若有疑虑应有组织、有纪律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对侮辱、诽谤、诬陷或威胁工作人员的要坚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特设举报电话:


  教育局纪检组:6236424       教育局人事股:6236459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龙山县教育局2009年城镇中小学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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