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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白云区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7-2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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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

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非农业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大专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本科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且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国外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

(3)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12时至8月5日17时,报考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6日17时。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报考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报考者报名信息经计算机自动初审符合要求的,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12时至8月20日17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题型为客观题,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复核。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核,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②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本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咨询电话:8636091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户口、职称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③个人报名表:报考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报考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④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交费用不予退回,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⑤凡同一职位招聘多名人员的,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调减招聘职位数,若达不到面试开考条件的,取消该职位招聘,退回报名费、考务费。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通知。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以加考面试并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工龄计算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6〕165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及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380830。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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