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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蕲春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450名公办教师公告
根据《蕲春县2009年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蕲政办发[2009]110号)文件,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批公办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计450名)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若干名;
2、定向招聘2009年毕业的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00名;
3、2008年7月31日以前在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且2008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350名(其中本科生100名,专科生100名,中专生15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暂缓)和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党纪政纪、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审查条件,没有参加***功等邪教组织。
三、招聘办法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办法
采取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高中或中专学校)双向选择的办法,由招聘学校面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2009年应届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定向招聘办法
采取分专业按所需人数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录取。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8月7日--8月22日
报名地点:蕲春县教育局政工股
报名要求:
①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后一年以内必须取得);
④提供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5张;
⑤交纳报名费150元/人,并填写《招聘报名表》。
2、考试
考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高中及以上教材,兼顾教材教法,满分120分。
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12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2009年9月24日--9月30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蕲春政府网、蕲春电视台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反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查证核实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农村中学任教,对不服从分配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代课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办法(详见《蕲春县2009年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蕲春县人事局0713-7103965
蕲春县教育局0713-7222619
附:《蕲春县定向招聘2009年毕业的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公办教师计划分配表》
二00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