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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和条件
1、报考范围
A、莱城区生源,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B、莱城区生源,毕业后现在莱城区所属学校有连续两年以上教学实践经历,且有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8月1日后出生);
C、原莱芜一中实验学校、原凤城佳联学校自聘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有外地编制的教师;凤城高中自聘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仍未取得莱城区教师编制的教师。
2、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考教师80名。根据全区师资需求状况,被录用的教师全部由10个乡镇聘用。
从报考范围A类中招考40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5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政治1人、音乐7人、体育4人、美术7人、计算机 4人。
从报考范围B、C类中招考40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2009年8月11日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莱城区教育局(莱芜市花园北路37号)东沿街楼二楼。
4、报名方法:报名采取同一地点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并交上述4个证件的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范围B类考生还须交经学校校长、教办主任签字的单位证明和原始证据。报名范围C类考生还须交所在学校的证明。
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和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考试前一天到区教育局东沿街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区教育局、区人劳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人事档案、资料,内容包括在学校和社会上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人事档案未转到的,需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招考范围C类考生人事档案必须在考试前转到莱城区教育局,以便进行资格审查,若不能及时转到,录用后至档案转到前待遇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相同。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法
1、时间:2009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待定。
3、阅卷结束后,笔试分数、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专业知识等。计100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版本不再指定。
六、录用办法
1、B、C类考生录用办法
(1)报名人员中:有教学实践经历的,须经所在学校考核,且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笔试。
(2)不再进行面试,直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0名拟录用。
(3)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次根据在莱芜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全日制学历、工龄、考核(上一年度)择优确定。
2、A类考生录用办法
(1)分学科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60人: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7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音乐9人、体育6人、美术9人、计算机 6人。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仪态仪表、普通话水平、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业务能力、综合知识等。
面试分学科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3个题目进行答辩,面试时间8分钟。
(3)录用成绩中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0名拟录用。
(4)笔试和录用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档案成绩择优确定,档案成绩=优秀率×100+良好率×80+及格率×60,若档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确定。
3、对拟录用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拟录用人员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考试考察纪律、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后,所缺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5、通过考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形成聘任意见,报区政府批准,乡镇聘任。
七、纪律要求
1、在整个教师招聘工作期间,在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凡在报名、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不服从分配人员或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到分配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聘用性质和待遇
按《莱城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莱城区政办发〔2008〕41号)执行。
九、组织领导
莱城区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区人劳局、区监察局、区教育局纪委监督,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简章解释权在莱城区教育局人事政工科。
报名咨询电话:0634-6217469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