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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2009年8月公开招考22名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8月24日至8月28日报名
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南办发[2008]56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区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一批机关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对象条件、薪酬
招聘单位、招聘对象的条件、聘用期限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考机关聘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可以代报),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南海区招考机关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最后由区人事局进行资格确认。
4、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行政工作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区人事局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政府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0919。
佛山市南海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