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您所在位置:招聘信息 > 公开招考信息 |
![]() |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09年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09-09-08 作者/来源:就业市场部 浏览:13 次 |
![]() |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煤田地质勘察及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根据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2009年增人计划经省人事厅批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招聘职位及需求专业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1991年12月31日以前)以上,35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地质勘探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其它条件按招聘职位及需求专业附表要求。 6、全日制在读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如果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达不到3:1,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考试。未达到3:1比例的A类职位,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可进适当放宽。 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本人填写。应聘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毕业证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90元/人。 报名时间:2009年9月9日至9月11日 报名地点: (1)、2009年9月9日至10日,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2)2009年9月11日,贵阳市小河经济开发区香江路8号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人事处。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9月24日—25日,地点:贵阳市小河经济开发区香江路8号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人事处。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A类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总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ww***con[点击查看])和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网页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 招考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分数加起来计为综合成绩。笔试分数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分数占综合成绩的60%。 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体检人数按拟录用人员1:1比例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应聘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局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应聘人员的拟应聘录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经局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录用审批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时间7天。录用按管理权限审批。 八、纪律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8316602 监督电话:0851——8316600 九、招考简章未尽事宜,由局招考办公室研究确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