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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计算机信息员20名,在大石桥市公安局所属单位从事网络信息工作。
一、招聘原则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公安职业道德;
2、品质优良、作风正派、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6日(含)至1991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1、招聘计划
计算机信息员20名。
2、招聘条件
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
专业范围确定以《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9月25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大石桥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报名,报名费100元。
2009年9月27日到大石桥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1日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实行百分制。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最后一名聘用人选成绩相同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决定考核人选。
考核内容,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体检与公示。
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3天。
四、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聘请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管理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人事部门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并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需款项由财政拨款。
咨询电话:0417-5612914
大石桥市人事局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