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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长寿区招聘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

(全职,发布于2009-10-0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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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简章

 

为促进全区电视新闻事业的发展,经重庆市人事局批准,长寿区广播电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电视新闻事业;

  2.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教育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形象气质佳,相貌端庄秀丽,音质良好,普通话达到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自愿在服务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2008年10月11日在桃花长寿体育馆(新长寿中学旁),10月12日在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民政局对面)。

    长寿区广电中心     咨询电话:64083169

    长寿区人事局       咨询电话:4025996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 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50 元/科。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2)开考比例:1:10,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8年10月16日在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新闻写作》,每科100分,共计200分。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播音主持专业和非播音主持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各取前6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长寿区人事局、长寿区广播电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提问、现场播音、才艺表演等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现场播音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事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电视节目主持人,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广电中心负责解释。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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