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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专业及名额
1、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摄影测量)。名额1人(男性)。应届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
2、 测绘工程专业(工程测量)。名额1人(男性)。应届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
二、 招聘程序
1、12月17、18日我院将赴武汉大学组织考察专业初选人员,每个专业限2人。
2、初选人员按照我院通知时间赴沈阳再参加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从建立的考核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后,再由院考核小组(由院领导及技术委员会人员组成)对其进行评定,并将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②面试:由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院领导参加,并形成面试考核记录,应聘者完成以下方面的考核内容:
a、 专业理论: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
b、 软件知识:能否熟练掌握常用的几种应用软件;
c、 综合能力:应聘动机和意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③健康检查:由院校和本院指定医院、指定检查项目进行体检并达到合格。
④综合考评:结合笔试及面试的结果,由院办公会议研究觉得聘用人员。
3、 落聘的初选人员往返路费和在沈阳的宿费由我院报销。
三、 招聘新职工的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
1、 新聘职工实行人才市场派遣的聘用合同制
沈阳市事业单位于2007年起编制冻结,现实行由沈阳市人才市场派遣的聘用合同制。由院人事部门负责与沈阳市人才市场沟通并办理派遣的相关手续。由本院、被聘用人员和人才市场三方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为两年(含试用期6个月,如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 新聘职工的管理
沈阳市人才市场代为保管我院聘用人员的档案,负责办理技术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及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3、 工资和福利待遇
新职工的工资(含四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老职工相同。
新聘人员在试用期(6个月)内只发学习奖金。
见习期满一年后,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经综合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职称并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四、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联系人:郭质军 电话:024-23930736
五、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简介,可登录ww***com[点击查看]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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