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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情况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是主管自治区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
指导和协调自治区内外贸易管理和外商投资管理及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拟订自治区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研究分析自治区进出口商品计划和拟订相关管理细则;
贯彻执行国家的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自治区边境贸易工作。负责口岸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管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等;
贯彻执行国家对东盟国家的区域合作政策、研究拟订广西对东盟国家区域合作的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广西与东盟国家间的经济协作关系、合作机制,负责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相关工作,为广西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活动提供服务。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录用公务员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是主管自治区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适应广西商务经济工作需要,拟于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录用公务员2名。
一、录用职位及人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机关主任科员以下2名
二、录用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范围:
面向全国,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硕士研究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历届毕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均可报名。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
2.硕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历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会计学、统计学专业。
3.具备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者优先。
4.熟悉国家内外贸政策、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市场情况,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分析能力,在有关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录用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具体报名方式及时间按《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统一安排。
2.目前,广西自治区商务厅人事教育劳动处拟接收参考者相关证件,即报考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职称证、任职文件(或任职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人事教育劳动处负责。
(三)考试。
1.笔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举行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结束后,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
2.面试:由自治区商务厅公务员录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
四、考察和录用
(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二)对决定录用的人选进行体检和公示,体检符合要求,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按规定任用,不胜任的,录用单位予以辞退。
有关事宜,请登录中研网(ww***com[点击查看])、《广西商务之窗》网站(gu***.cn[点击查看])查询或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人事教育劳动处联系。
地 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109638,2109523,2109343;
传 真:0771--5322749;
联 系 人:郭彦彦,胡晓宁,赵玉春;
E-- mail: hxning5599@sina.com,
gxzycbiaozhan@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〇〇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