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四川]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9年招聘教师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9-11-27)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中国教育在线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国教育在线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我局直属学校用人需求,经攀枝花市人事局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有11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及名额见《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详情请登录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攀西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攀枝花人事考试网(pz***.cn[点击查看] )和攀枝花教育网(ww***.cn[点击查看]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岗位条件的人员。

  2010届高校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2日-12月16日,报名网站为ww***.cn[点击查看]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同批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2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12月12日-12月18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笔试考试后,在2010年1月11日至1月12日凭有效证件和规定材料、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忙碌的人只会受到一个恶魔的引诱,而懒惰的人则会受到一群恶魔的引诱。 [汤玛斯?富勒]  bbs.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