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元坝区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2)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其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毕业院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尚未正式就业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者的专业和学历(学位)均以本人报考时提供的最高学历和对应的专业(2010年应届毕业生以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为准。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0年广元市元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6)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共10名,其中:元坝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5名;元坝区畜牧食品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广元市元坝区人才交流中心(元坝镇战神路33号区财政局七楼,下同),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时,财政管理岗位统一报考,暂不指定具体单位,每个环节均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再分别按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岗位按招聘岗位报考,各环节均按报考同一单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排名。